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日前同意记者采访时表示,国内有望年内达成申领驾驶证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。届时,居民在申领驾驶证时将对万一遇见车祸等意料之外状况死亡后,是不是想捐献我们的器官与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。
应该说,这是国家力促道德善意的勉力前行,更是为有效救死扶伤改良渠道,然而,如此的努力,既受着传统文化身体发肤受之爸爸妈妈、死要全尸的抵触,还全方位考验着国家怎么样立法扶善、依法行善、驱德向善。

传统伦理道德将死无全尸、无葬身之地,当作咒语,这妨碍着器官捐赠及殡葬改革。少数有捐赠意愿之人,将纠结于传统信仰难敌,亲友熟人圈子评价重压 难抗。这与西方来自尘土,归于尘土的肉身认可、原罪文化等不同,在如此一块坚硬无比的传统文化面前,民众的器官捐赠意识迟迟不愿觉醒。
法规缺失、宣传不力,是器官捐赠成效不显的软肋所在。民众一是不了解器官捐赠是什么问题,二是对捐赠忧心忡忡,器官怎么样采集?怎么样分配?怎么样保障 公正?怎么样避免人体器官紧缺带来的商业化谋利?包含什么可以活体捐献、遗体捐献需拥有哪些条件等等。捐赠的不公开透明,加上其他慈善捐赠途径的丑闻频出, 也让本就倍受冷遇的器官捐献更是雪上加霜。中国一般是红十字会组织承担着自愿器官捐献咨询和登记等工作,但因为有关法律法规的空白,民众与红十字会之 间,还没办法有效牵手,美誉度公信力都还不够的医疗行业机构与慈善组织,没做出足够叫人信服的成功例子可参考。而海外多为独立的拥有公信力的NGO 介入这一块,其法律细致让捐赠严格而又严谨,做到了全程透明,所以,德国、瑞典、美国等国家的器官捐献工程能有条不紊、按部就班地进行。
在公众爱心培育的基础上,生命伦理、医学科技政策都应有一整套完备的规范,以利益奖赏可仿立木取信,给出合法公益捐赠的受惠样本,与对非法借助 器官牟取暴利滋生犯罪的打击样本,甚至以民为本的民生执政强调、藏富于民的财产分配改革等综合发力,特别针对器官捐献者要给出具体回报补偿政策。社会慈善 不可以做成什么有钱什么就牛气,不可以搞有钱可买所有、塔基服务塔尖、赢者通吃,其捐赠链最主要的受益群体,当是那些急切需要救治的弱势人群。同时,器官捐献者及 其亲友要能享遭到精神与物质的双重报偿,以每人为我、我为每人的努力给出标杆指向意义,为讲求便宜的民众心理主观上产生足够的魅惑,客观上大大提高社 会上舍己为人的道德水准,更利于在社会怎么样形成慈善风气,让器官捐赠遭到从主流政治体系到坊间文化的认可与强化,让国家善心结出善果。